1.接受党委组织部门委托,确定审计对象,进行必要的审前调查。
2.编制审计方案,报请分管领导或联席会议批准后,下达审计通知书。
3.被审计人提交述职报告,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资料。
4.实施审计,形成审计报告初稿,征求经济责任人意见。
5.审定审计报告,作出审计意见,报送学校有关领导或联席会议审批。
6.审计意见主送委托单位,必要时抄送有关单位。
7.审计资料立卷归档。